陽政發〔2021〕20號 |
百色市田陽區人民政府關于出具百色巴馬機場高速公路項目預征地相關補償標準的通知
玉鳳鎮、百育鎮人民政府,區直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鄉村振興發展戰略,支撐百色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發展,提升左右江革命老區交通服務能力,實現巴馬長壽養生國際旅游區與百色巴馬機場快速通達,服務旅游業發展,充分發揮高速公路網聯通效應,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工作部署,擬建設百色巴馬機場高速公路。為確保百色巴馬機場高速公路項目相關工作有序推進,根據《百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百政辦函〔2020〕4號)和《百色市田陽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百色市田陽區征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陽政發〔2020〕15號)文件精神,百色巴馬機場高速公路項目預征地執行如下補償標準:
一、各類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補償標準
1.農用地(含耕地、園地、林地、農村道路、坑塘水面、水利設施、設施農用地等)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百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百政辦函〔2020〕4號)(詳見附件1)規定的區片綜合地價進行補償。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按農用地補償標準的1.1倍進行補償。
2.建設用地(含工礦倉儲用地、住宅用地等)每畝按農用地的0.4倍進行補償。新宅基地用地由本組安排的,征地補償費支付給本組集體,由政府另行安排的,不支付征地補償費。
3.未利用地(含裸土地、其他草地等)每畝按農用地的0.1倍進行補償。
二、被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
按《百色市田陽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百色市田陽區征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陽政發〔2020〕15號)(詳見附件2)文件進行補償。未列明的地上附著物的補償,以有資質的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結果為準。
三、其他事項
根據《百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土資源局??財政局關于印發百色市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百人社發〔2017〕62號)文件規定執行。
附件:1.百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征地區片綜合
地價的通知(百政辦函〔2020〕4號)
2.百色市田陽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百色市田陽
區征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
的通知(陽政發〔2020〕15號)
3.百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土資源局??財政
局關于印發百色市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實施辦法的通知(百人社發〔2017〕62號)
百色市田陽區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百色市田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2月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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