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調解意見,回去后我會遵照簽訂的調解協議來執行,不再跟對方鬧糾紛了!”3月8日下午,在田陽區玉鳳鎮人民政府召開的林地糾紛調解會上,巴廟村林某照、李某興同意調解會上達成的調解意見,雙方握手言和。
據玉鳳鎮政府綜治中心工作人員介紹,被調解方林某照、李某興同是該鎮巴廟村人,因同一林地的經營權屬問題產生糾紛。兩人都說是自己的開荒地,都有經營歷史,曾經種植經濟林木,目前還有些許板栗、杉木、茶果樹等經濟林木,但雙方都沒有該林地的的林權證。2021年1月,李某興欲重新開墾此林地,林某照以此地是自己的林地為由進行阻止,由此產生糾紛。2021年3月經村委、鎮政府調解,雙方一致同意暫時不對該地塊進行處置,待林權最終確認后再進行處置。2022年2月25日,林某照發現該地塊已被李某興重新開墾,地上部分茶果樹、杉木等經濟林木被連根拔起,造成經濟損失。林某照要求鎮政府進行調解和確權,要不然將把地塊搶回來耕種。為避免雙方矛盾加劇形成隱患,影響社會穩定,鎮政府隨即組織鎮綜治中心、司法所、林業站、駐村工作隊、村委等相關人員組成的調處工作組,到實地勘查,查閱相關歷史資料,走訪當地老人了解地塊的開墾歷史等。
經過充分了解后,3月8日下午,區委政法委、玉鳳鎮政府召集被調解方及調處工作組,召開調解會進行調解,認為雙方各自對此地塊的權屬主張證據不足,屬于爭議地塊。出于有利于化解矛盾、促進雙方發展的考慮,要求調解為雙方共同對半經營此地塊,并劃分界線,共同遵守。因此才有開頭的一幕。
今年以來,田陽區堅持防疫維穩并重。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時,壓實責任,加強基層社會治理,抓好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特別是全國“兩會”暨清明期間涉穩問題排查化解工作,要求各單位各鄉鎮做到“防范在先、發現在早、處置在小”,認真開展安全穩定形勢分析研判,深入分析涉穩矛盾問題,研究應對措施,落實工作責任,確保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工作落實落細;認真組織開展涉穩矛盾問題排查工作,重點排查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矛盾糾紛、個人極端行為苗頭人員可能引發的涉穩問題、因疫情可能引發的涉穩問題等方面重點問題。 在深入排查的基礎上,研究化解涉穩矛盾問題的具體措施,落實責任人員和化解時限,制定排查化解清單,建立工作臺賬,全力化解涉穩矛盾問題。區里組成十一個工作組,分赴各鄉鎮各單位開展督查,確保把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工作落到實處,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據統計,2022年1至2月,田陽區各鄉鎮、各單位共排查出山林、水利、資源權屬糾紛、人身損害糾紛、婚姻家庭糾紛、鄰里關系糾紛等各類矛盾糾紛22件,完成調處22件,調處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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